盖棺定论的含义是指,一个人在去世之后,后人应当根据其生前所做的事情,做出公正而合理的评价,而非借用那个时代尚未明确的是非标准来对其进行人身攻击和无端指责。
评论者与被评论者之间,并不存在像楚平王与伍子胥那样血海深仇的恩怨。如果仅仅因为某个人的行为不合某些人的喜好,便站在所谓道德的高地,动辄使用恶毒言辞,这样的做法是不公平的,也是带有偏见的。
逝世多年的著名艺术家徐悲鸿,似乎也未能幸免,被贴上了“渣男”的标签。正因为背负了这样的称呼,在部分人眼中,这位艺术家不再是伟大的艺术家,而沦为一个仅有绘画技巧的普通匠人罢了。
“渣男”的称号来源于一则故事,而这类故事在民国时期其实并不少见。故事中,一位没有留下姓名的女子,按照旧时习俗,暂且称她为徐氏,遵从父母的安排,通过媒妁之言嫁入了徐家。
徐家是个书香门第,徐悲鸿的父亲是一位私塾先生,擅长书画,平时除了教书,还教儿子绘画和书法。徐悲鸿五岁时便显露出惊人的天赋,令父亲欣喜不已,十七岁时被送到美术学院深造。
展开剩余83%才子多情,才子风流,才子多愁善感,这些特点往往是艺术家感知细腻灵魂的表现。没有敏锐的感官和情感,怎能捕捉光影、色彩与隐秘的情绪呢?
更何况,徐悲鸿正值青春年华,内心正燃起对异性的渴望,这正是容易发生刻骨铭心的爱情的时期,适合立下山盟海誓,适合花前月下的浪漫。
一段恋情即将萌芽,女孩已满怀期待,准备好接纳这段美好的感情。然而,一封家书的到来打断了这段感情。信中写道:“父亲病重,速回。”
徐悲鸿毫不犹豫地踏上了归途,列车上,他紧张到嘴唇发紫,脸色发青,生怕错过与父亲的最后一面。
列车一停,他便急忙招来一辆黄包车直奔家中。病榻上的父亲露出慈祥的笑容,他跪倒在床前,哽咽说道:“鸿儿不孝,未能在父亲膝前尽孝。”
徐父并无责怪,轻声叫他坐到床边,说:“我最担心的,就是你的婚事。聘礼已经定了,婚期也已敲定,你结了婚再回学校。”
徐悲鸿始料未及父亲召回只为婚事,但也觉得这合情合理。父亲深知时日无多,渴望看到儿子成家立业。
在传统家族中成长的孩子,对父权有一种天然的敬畏与顺从,这种感受是现代孩子难以理解的。孔子曾说:“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儒家强调家庭秩序,父亲在家中地位至高无上。父亲去世后,若有儿子,家务事便听从母亲安排。
若无子女,女子便不再属于男方家,男方家族甚至有权将其逐出家门,收回嫁妆财产。鲁迅先生在《祥林嫂》中对此有细致描写。
徐悲鸿出身这样的家庭,自然不能违抗父亲的安排,否则就等于反抗整个社会的风气。他只是个艺术家,而非社会改革者,无法肩负超出其身份的责任。
然而,徐悲鸿内心其实并不愿意接受这段婚姻。他渴望在校园里牵着心爱的女孩的手,谈论绘画,倾诉青春期的秘密与梦想。
徐氏是一个性格内向、不善言辞的旧时代女性。有人质疑:“他完全可以不进洞房,放过姑娘,让她改嫁。”
呵!说得轻巧,女人一旦嫁出,无论丈夫如何对待,都无法轻易离婚或改嫁。宋代才女李清照,丈夫赵明诚去世后,再婚张汝舟。张汝舟是个小人,娶李清照多半是贪图她收藏的金石遗录。得知藏书已毁,他便虐待李清照。
这位写下“莫道不消魂,帘卷西风,人比黄花瘦”佳句的才女,竟遭受如此不公,令后人义愤填膺,痛恨张汝舟。
历史上的无名小卒怎敢如此暴行?但现实确实如此。李清照想离婚,但按宋代规矩,女性须提出丈夫犯罪证据,即使证据确凿,仍可能面临牢狱之灾。
李清照尚且如此,更何况一个旧时代无名女子——徐氏。无论她与徐悲鸿关系如何,她都难逃悲剧的命运。
若对比之下,发生关系反倒是稍好的结局。《白鹿原》中冷秋月嫁给鹿兆鹏,却终生未享男女之欢,陈忠实先生描绘她死后情景时,文字极其悲惨。
鲁迅终生未与朱安同房,却一生奉养她。难道女子一生就该剥夺享受肉体欢愉的权利吗?这又是什么荒谬的伦理道德?这类人应去看看《查泰莱夫人的情人》。
所以,徐悲鸿的选择无可厚非,他不过是完成了传宗接代的责任,而徐氏也因此在徐家站稳了脚跟。
后来,徐氏怀孕,生下了一个儿子,全家欢喜异常。取名“劫生”,意为历经劫难依然生存。可有人却曲解说,孩子是“在劫难中降生”,注定不长命。
说这话的人显然没做过父母,为子女着想的父母怎会诅咒自己的孩子?
那些好事者这么说,只因徐劫生七岁早逝,他们便断言这是徐悲鸿的诅咒。
唉,若按此逻辑,世间诅咒真灵验,那不喜欢谁,咒他几句,谁还活得下去?
历史清楚记载,徐劫生生病期间,徐悲鸿还给儿子改名为“吉生”,希望他逢凶化吉,渡过难关,奈何终究未能阻挡病魔的侵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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